10 這是策略投票,不是含淚投票

對很多人來說,在選舉中投票是很簡單,就是在眾多候選人中選出自己最支持的那位,然後把票投給他。但投票卻並不一定是那麼簡單的,尤其是在民智較成熟的社會,不少選民投票時都懂得策略性抗票。

策略性抗票是指選民在投票時並不一定要把票投給他最想支持的候選人,而會基於這以外的其他考慮,來決定最終把票投給哪一位候選人。這些其他考慮,可以是涉及該次選舉的因素,也可以是與那次選舉有關,但卻超越了該次選舉,涉及更長遠或更廣闊的因素。越複雜的投票模式或選舉制度、越複雜的政治環境,選民會策略性投票的機會可能越大。

最簡單的投票模式是單議席單票制或簡單多數制,就是選區只設一個議席,無論有多少位候選人,任何一位候選人只要得票較其他候選人多,不需取得大多數票,他也可當選。但即使是那麼簡單的投票制度,選民也可能策略性投票。

若你知道你最想支持的那位候選人,最終得票可能並不足以令他當選,你雖很想支持他,但因他當選機會微,而你又不想浪費了手上的一票,故策略地寧捨第一而選了第二選擇,因他的當選機會較高。這其實也是非建制派選民在星期天新東補選時要做的決定,是簡單地選自己最想選的人,還是策略地選一個最有機會當選的人,即使他並非你的首選,當然他怎也要符合得到你一些最起碼的要求。

在比例代表制下,選民是投票給一張參選名單。一張參選名單按著選區議席數目去計算,只要能取得某一百分比的選票,就可取得一個議席。香港採用的比例代表制,是以最大餘額法去決定最後一席由哪張名單取得。香港的選舉發展之今,各參政團體都充份掌握到這制度的特點,都懂得利用最大餘額去取得議席,結果是大家都不用取得按比例要有的選票百分比,而只要比其他參選名單的票為多,得票數目排名又在選區議席數目之內,就可取得議席。

結果是即使政治理念相近,甚至是同一政黨,都會派出超過一張名單參選,好利用最大餘額的安排以增加當選的機會。這造就了更大的策略性投票的空間。在比例代表制下,選民在投票時也可以策略性投票,不過就要與其他選民相配合才可以策略性投票,才能產生得到策略性的結果。過去不少選民就已經懂得與家人或朋友自行配票,把票分散地投到同陣營但不同的參選名單,以確保各名單都可得到足夠的票當選,而不會把票都集中於一張名單,因那反會令同陣營的參選名單勝出的機會減少。

而香港的政治發展至今,在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策略性的考慮不單在於令自己支持的陣營有更多參選名單能勝出,我們要加入更根本的策略考慮,就是透過選票去帶來制度改變。若能透過策略性投票,選民全面按非建制派的指示配票,把票平均地投到非建制派的各參選名單,令非建制派取得一半立法會的議席,那必會震動香港整個政治生態,有望令香港現在政制發展的困局找到一個突破點。

歸根到底,為甚麼選民會策略性投票呢?那是因為他們覺得按這些其他考慮來投票,對他們來說,總體的得益會較只是把票投給最想支持的人為高。不同人在不同處境,量度得益的標準或會不同,但策略性投票都是基於理性而非感性的考慮。或許有人認為投票是感性的行為,那他們當然不會策略性投票了。但對聰明的選民來說,他們不會用投票作宣洩之用,因你還有很多其他方法去宣洩憤怒,而不會浪費了手上一票所能產生的獨特政治能量。在投票時,聰明的選民會小心計算利益,令手上一票能產生實質的結果,起碼令選票發揮到最基本的作用,讓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即使不是首選)勝出,並能產生在選舉及以外的最大果效,故根本不在於「含淚」與否。

策略性投票是選民怎樣理性地及智慧地利用手上的一票,相信聰明的香港選民,是有能力策略地運用他們手上的選票的。在明天及在九月的選舉,我都希望更多選民能明白及懂得策略性投票的意義。

(刊於信報201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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