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佔中」和「雨傘」之後,香港不單未能實現真正的民主,更急速地進入了威權時代。而威權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威權法治。

威權法治把法律當為壓制的功具,以「依法」維持社會秩序為名,實是要消除所有反對的力量。法治一向是香港管治的基石,面對威權法治的步步的進迫,香港法治出現了新的及更艱巨的挑戰。

中共和特區政權要在香港實行威權法治,首先就要建在香港社會立一套新的法治論述,以取替過去港人所抱持的那套法治論述。法律最重要的功能不再是限制權府的權力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而是要維持社會秩序。

香港法院在威權之下承受更大的壓力,單單依靠司法獨立能否維護香港法治,實屬疑問。香港的法律精英也得在威權之下作出明智的抉擇。

要守護護法治,更重要是公民的法律文化和價值,但港人對法律及法治的認知仍有很大缺欠。因此,香港法治當前最大的挑戰及主戰場,實是在文化的領域。

要抵擋威權的壓迫,守護香港的法治,所有公民都有責任。我希望這書所包括的思考,能幫助港人更深去認識甚麼才是法律的終極目的和甚麼才是法治。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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