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馬丁路德金要求參與和平抗爭的人,要先經過一個「自我淨化」過程。在這過程中,參與者要參加一系列非暴力的工作坊,並要不斷反問自己:「你能夠被打而不還擊嗎?」「你承受得了坐牢之苦嗎?」
很多人以為,要參與和平抗爭,只要心存正義、勇字當頭、不怕犠牲就可以。有正義感當然是必須,但和平抗爭要求抗爭者能一直維持用和平的方法,貫徹非暴力精神,那才能產生改變人心的效果。再且,參與和平抗爭最後是有可能承擔罪責的,故此人們應先小心計算對他個人會帶來甚麼後果和代價,才決定是否參與行動。
印度的聖雄甘地非常強調手段需要與目的相符,參與和平抗爭的人要知行合一,不能用一些與運動目標相違背的方法。和平抗爭是希望為社會帶來公義的改變,而社會制度的改變是源自人與人關係的改變,而這又需要組成社會的人有內在深層的改變。在改變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其他人之前,抗爭者需先改變自己及相互之間的關係。
和平抗爭不能單靠一股血氣或義憤就可以,但很多抗爭者都缺乏這種認知及生命質素。要參與和平抗爭,就要先經過個人的靈性鍛鍊。靈性是人內在去追求生命的深層意義,與其他人、大自然及神聖建立起良好的關係。靈性的建立是會反映在我們的品格上,能見到多少這些生命質素,就顯示我們的靈性水平高低:勇氣、謙卑、正義、節制、温柔、忍耐、喜樂、尊重、善良、寛恕、聆聽、信任、信心、憐憫、愛及和平。但現實上,不少參與抗爭的人,展示出的卻是完全相反,充滿血氣、驕傲、自義、放縱、憤怒、急燥、苦毒、操控、自私、排斥、懷疑、野心、貪心、藐視、仇恨和爭競。
和平抗爭本身就是鍛練靈性的過程,當面對別人百般的擊打、欺壓、辱罵、誤解、輕視、忽略、質疑時,不為動搖,克勝一個個難關,就能在抗爭者心內,一點一滴地建立起愛與和平的靈性,支撐他們的身、心、靈,直至能在社會見到公義。
在過去的幾年,我走到了和平抗爭的最前線,爭取在香港落實民主普選。在這過程中,我驚覺這些靈性質素,幫助我應對一個又一個的排戰。我不是說我已完全得著了這些靈性質素,而是在抗爭過程中,我不得不依靠這些靈性質素,更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中,反明白了更多這些靈性質素的特質。
我希望這些有關抗爭的靈性思考,能成為一本抗爭者的靈性手冊,幫助他們培育出各種靈性質素,讓他們能更好地以和平抗爭去爭取公義。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