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旺角衝突後還能「雷動」嗎?
在年初一那晚看著旺角發生衝突,心情頓時沉了下來。年多前我早曾警告若當權者未能回應港人和平非暴力的真普選訴求,兩年內必會發生暴亂。當權者對警告置若妄聞,結果騷亂真的發生了。我沒有甚麼先見之明,任何人只要小心看一看世界各地的抗爭歷史,就知道當和平非暴力的方法不能帶來實質改變,一些人會選擇暴力,是必然會發生的事。
但看來香港的當權者沒有從歷史學到甚麼,現仍是掩耳盜鈴,頭伸進地,更以為可利用此時機,鼓動港人支持強權鎮壓,希望打擊暴力抗爭者時,連非暴力的抗爭力量也一併打擊。當然歷史告訴我們強權不能永遠維持一個不公義的政權,因強權只會刺激出更大的暴力與仇恨。唯有透過檢討、改革及和解,才是化解衝突的出路。不幸地,這麼簡單的道理當權者是見不到或是視而不見。當權者下一步必是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力求搶奪非建制派在立法會的否決權,進一步削弱抗爭力量,而首當其衝的必是泛民政黨。
在旺角衝突發生前,我提出了「雷動計劃」,希望非建制派能合作,協調各區參選名單,指引選民把選票平均地分配到各參選名單,並配合功能界別選舉,共同造勢,盼能達成「直選23、立會達半」的目標。但發生騷亂後,我即時想這計劃還有可能嗎?一夜難眠,到年初二清晨,衝突還未結朿,但經反覆思量,我認為在旺角騷亂後,「雷動計劃」不單更加可行,且是必須實行。
從歷史看,非暴力抗爭始終是最可持續發展的抗爭方法,亦是最有可能建立起真正民主、和平及公義社會的方法。更實際看,香港社會內的大多數人都是反對暴力的,暴力是難以爭取得到大多數的人支持的。且若是贊成使用暴力的,卻又去參選叫人支持他們走進議會,本身就有邏輯矛盾。故在旺角騷亂後,非建制派有了一條更清楚的界線,亦只需兩個界分因素:反對建制派和不贊成暴力。這可以給選民清楚的選項,若他們不希望建制派繼續主導立法會,但又不認同暴力,「雷動計劃」就是他們的選擇。
在旺角騷亂,勇武者展示了他們的勇武,但也同樣不能改變甚麼。更因涉及罪行相較非暴力的佔領嚴重得多,若被捕及被檢控入罪,所要承擔的罪責會大很多。按常理,願參與的人必不會太多,因代價實在太大了。即使能做成一時的騷亂,也不可能撼動政權的根本,反給了藉口當權者加快收緊港人的自由。
的而且確,非法但非暴力的公民抗命行動同樣也未能帶來改變,但非暴力抗爭在街頭以外,眼前還有很有力的「武器」未用,就是我們手上的那一票。只要透過協調各區參選名單總數和指引選民智慧地把選票平均地分配到各參選名單去,非建制派是有機會在立法會取得一半議席的。
也可以說,在暴力與非暴力的公民抗命兩者皆無效後,我們也別無選擇,只餘下最後一著,就是我們手上那抗命的一票。搶佔立法會一半議席,是抗爭能在短期內打擊得到建制力量的唯一出路,也是唯一的希望。只要非建制派能做到「立會達半」,就足以撼動「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根本,令當權者不能不面對制度必須改革的政治現實。
第三、精明的香港人應懂得,投票是合法的行為,不費一分一毫,以票抗命所需付的代價是很低的。不過,選票有其特性,若是分開一票一票來算,價值並不高,但若能把分散的票有智慧地結聚起來,每多結聚一票,至超過了一個臨界點,就能幾何級數地把每一票所產生的價值大幅提升。這正是「雷動計劃」的精神所在。
即使你不完全認同一些政黨或一些候選人,甚至你是接受暴力抗爭的,但你若把票投給一些沒有機會當選的人,實是白白浪費了你那一票。在現實政治下,表態式的投票總不及有機會能帶來改變的一票。若能把你那一票與其他有著起碼是相同目標的人(反建制)的選票結合起來,你那一票的價值,會因而可以發揮出最大的效果。這至少長遠地令你能實踐得到政治理想的機會增大。
且我相信即使是接受暴力抗爭的人,若能不使用暴力也可以帶來他們想見到的改變,他們應也不會無緣無故地使用暴力的。九月立法會選舉並不是一般的選舉,聰明的香港選民應懂得如何策略地運用手上的一票去抗命。
第四、建制派必會利用旺角騷亂事件去攻擊抗爭運動,而最直接受打擊的會是泛民政黨,因他們的票源是最大機會因不想再見到暴力而轉而支持強權鎮壓和建制的。也是說,泛民政黨正面臨極大危機,若仍各自為政,不與公民社會和所有和平抗爭者走在一起,結局如何是可預見的了。因此,現在我們並不是考慮是否要合作,而是必須合作。要合作協調,當然是困難重重,但只要有決心,這些問題總是有方法解決的。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