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正義

不用多說,爭取公義的人必須有正義感。但甚麼是正義呢?正義與公義有甚麼分別?舊約聖經或能提供有用參考。

在舊約聖經,正義指「用來量度其他東西的標準」。秉持正義的人,先是心存一套能判斷現實社會的情況是否合乎共同的善的客觀標準。

正義與自義是不容易分辯,有時甚至連當事人也攪不清。兩者最關鍵的分別是在於那套正確的標準是甚麼。自義的人,心中那套標準只是用來合理化一些有利於自己利益的情況,但是自義者往往會以為自己就是正義,甚至真心相信自己秉持的那套標準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共同的善。

在舊約聖經,公義是指「在錯誤、壓迫或失控的情況下作出干預以使其修正過來」。 因此,秉行正義的人,不會對社會不義漠不關心,也不止於心存一套正確標準,不會看見不義發生了還袖手旁觀,亦不只把甚麼是共同的善宣之於口,甚至對社會不義口誅筆伐還是不夠的。他更會挺身而出,把共同的善的標準實踐出來,以行動去嘗試把不義改變過來。

舊約聖經在講到公義及正義時,都與如何對待寡婦、孤兒、寄居者和窮人連繫在一起。故秉行正義的人要實行共同的善,就是決心以行動去把社會過去曾在寡婦、孤兒、寄居者、窮人及其他弱勢社群身上所作的錯誤糾正過來。

飢渴慕義

正義不是放在咀邊,是要付諸行動的。不義在哪裏,匡扶正義的行動就當在那裏。不義不只是發生在個別受欺壓的人身上,故路見不平、伸張正義是不夠的。不義很多時候是體制性的,甚至深植文化內,故心存正義的抗爭者,更要組織行動從制度層面盡力去清除不義,為弱勢社群爭回人類尊嚴。

聖經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這應可幫助基督徒超越冷漠,不會看見了不義仍如看不見,因渴求公義的心,是如此強烈,就如在沙漠中行走的人,喉嚨乾涸如火燒,直至公義如江河的水流進,才能得滿足。

不過,行在公義路上,正義往往也是最大的危險。多少心存正義的人,起先都是抱著強烈的情懷去實踐正義,但魔鬼卻在他過度興奮、疲乏或迷茫的時候,偷偷把他心中的正義用自義換了。他越是要實踐心中的正義,滿心以為是為了其他人,但到頭來在不自知下變成只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其他人都被踐踏在腳下。本是同路人或是要維護的人,卻成為了正義的障礙而被清除掉。

故聖經也提醒信徒,現今他們所能知道是有限的,故甚麼才是真正符合公義,只能有一個粗略輪廓,還是模糊不清。明白自己的不足,在實踐正義之心時,信徒必須慎思明辨,才不會讓魔鬼有機可乘。

照亮內心的黑暗

「你怎知道你所做的不是出於自義呢?」朋友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聽到這質疑,我首先的反應是為自己辯護:「我們所爭取的,是為了公義,不是為自己的利益,那當然與自義是不同了。」

但當我靜下來再認真去思考,我知這答案是沒有保証的。即使我沒有為自己賺取利益,甚至付上了個人的代價,但那仍不能保証我不是自義。感到自己正在秉行正義,為公義作出了犧牲,內心因而得到一種自我滿足,已足以令人由正義變成自義。不能說我沒有感受過這種滿足;我甚至懷疑有時候是為了追求這種滿足感,我才有動力繼續走在公義的路上。

因人性的軟弱,正義與自義好像是雙生兒,當人在追求正義之時,自義就一定跟在旁邊。它們一明一暗,非常相似,難以分辨。不過,我不會因它的存在,就不走在公義的路上,那只是本末倒置。

當看到自義如同一隻獅子跟在旁邊隨時要把我吞噬,我終明白為何主吩咐當我們行公義之時,也要存謙卑的心與祂同行。我是沒有能力靠著自己可擺脫自義的了,但在公義的路上,只要我是與主同行,由祂拖帶著我,來自主的光就能照亮我內心的黑暗,令自義沒機會把正義侵蝕掉。

我也要時刻警醒是否還是與主同行,若發現已遠離了主,那我必已是偏行己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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